欢迎访问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党委宣传部 !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做好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领航·扬帆”计划培养人选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

日期:2022-03-18  作者: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实施方案(试行)》, 省教育厅将于近期开展 2018年度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培养人选期满考核和2020年度培养人选中期检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考核范围

(一)《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8年度江苏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培养人选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18〕 18 号) 公布的培养人选(已调动至省外高校的除外)参加期满考核。

(二)《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20年度江苏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培养人选的通知》(苏教社政函〔2020〕16号) 公布的培养人选参加中期检查。

二、 检查考核内容

(一) 教学改革。培养人选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研究、 开设教学指导讲座和示范课程、 主持或参与教学(课程) 改革项目以及教学团队、 学科团队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二) 学术研究。培养人选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刊发理论文章、出版专著、承担省部级及以上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参加高层次学术会议及学术论坛等情况。

(三) 示范引领。培养人选在理论宣讲、教学改革、学术研究、教书育人等方面发挥的示范引领作用。

三、其他事项

(一)各高校要高度重视“领航·扬帆”计划培养人选检查考核工作,指导督促培养人选认真履职尽责,做好材料报送工作。省教育厅将组织专家对培养人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其中,期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中期检查结果分为“通过”“限期整改”“不通过”三个等次。参加中期检查的培养人选须做好汇报准备, 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二) 参加期满考核、中期检查的培养人选须分别填写《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培养人选期满考核报告》(附件 1)、《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培养人选中期检查报告》(附件 2) 及《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培养人选成果一览表》( 附件3)。

(三) 请我校培养人选于2022年4月1日前将相关附件材料及佐证材料报送党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行政楼615)。 其中,附件纸质版材料一式 7份,相关电子版材料( Word、 PDF) 发送至 xcb@nuist.edu.cn;佐证材料纸质版 1 份(仅提供反映成果获得者姓名、 单位、 时间等关键信息的页面)。联系人:吴琪琼;联系电话:58731204。

附件:

附件1: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培养人选期满考核报告.docx

附件2: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培养人选“中期检查报告.docx

附件3:高校优秀青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领航·扬帆”计划培养人选成果一览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22年3月18日


 

关闭

Copyright © 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党委宣传部 版权所有.备案号:NUIST备80189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宁六路219号邮编:2100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