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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1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日期:2021-11-04  作者:  点击: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普法办《关于实施“宪法卫士”2021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教普法办函〔2021〕1 号)、《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1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苏教办法函〔2021〕9 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组织实施“宪法卫士”2021 年行动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通过组织开展丰富多样的学习与实践教育活动,持续推进青少年学生宪法学习宣传教育。

  二、主要内容

  本次活动为线上学习,采用“学习-练习-综合评价”的学习模式。按主题划分内容,单个主题包含学习和练习,所有主题完成后,需要通过综合评价。根据年级不同,每个学生平均完成时长在20-40分钟左右。所有在读本科生需在教育部全国青少年普法网(以下简称“普法网”,网址:https://qspfw.moe.gov.cn/index.html)完成高等教育阶段宪法知识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

  三、实施步骤

  (一)学院管理员和班级信息收集。各学院需指定一名熟悉学生工作的教师作为普法网管理员,负责统筹指导本学院所有在读本科生完成本次宪法知识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请各学院于11月5日前报送本学院管理员和班级信息,并填写《学院管理员和班级信息统计表》(附件1)。请将附件材料发送到宣传部邮箱xcb@nuist.edu.cn,联系人:吴老师,电话:58731204。

  (二)学生账户信息收集与注册。各学院应按班级收集所有在读本科生账户信息,请各学院于11月8日前,按要求填写《学生账户信息统计表》(附件2),所有学生账户由校级管理员导入自动生成,无需学生本人注册。登录学籍号为“G身份 证号码”,密码为学生本人身份 证号后六位,身份 证号末位为字母的,登录学籍号和密码均为大写。

  (三)在线学习、 练习与综合评价。11月10日—20日,学生通过普法网或“青少年普法”微信小程序完成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普法网在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专题页面发布行动计划的活动流程与操作指南等。

  (四)加强指导和监督管理。“宪法卫士”2021 年行动计划是江苏省地方普通高校综合考核中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领导,按时提交附件1和附件2的内容。11月10日—20日,各学院管理员要及时登录普法网(选择红色登录按钮下方“管理员/班级管理员登录入口”,登陆账号为附件1中填写的手机号,密码为手机号后6位)及时查看本学院学生的学习进度情况,对于学习进度缓慢的学生班级要及时提醒,确保在11月20日前所有在读本科学生完成在线学习、练习与综合评价。


   附件1:学院管理员和班级信息统计表.xlsx

   附件2:学生登录信息统计表.xlsx



党委宣传部、校团委、学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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